观点丨 逐利不能罔顾道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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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玉

孩子感冒到一家药店购买感冒药,却被药店开了800多元的药品,这引起了孩子家长的不满。近日,一名女子在网络吐槽她孩子的经历,并质疑药店过量开药。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合庆市场监督管理所回应称:已经从网络上关注到此事,具体情况还在核实当中,现场已有工作人员正在处理。

小小感冒开14盒药,收费居然高达800多元。“卖药”卖到这份儿上,吃相难看。也难怪网友一顿戏谑调侃,“明明可以直接抢钱的,可还是给了一堆药”。而在小孩家长闻此消息“上门理论”之后,涉事药店迅速服软,乖乖退货还钱,做贼心虚的姿态不言自明。

复盘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,药店方面唯利是图的做派,迅速激起众怒。据悉,此事的缘起,乃是“孩子拿着医保卡自己去药店买药”。在当时的情境下,店员显然是仗着孩子“好忽悠”,一顿狮子大开口。在孩子提出异议想退药时,店员强势拒绝。随后大人赶来,眼看着谋财不成,方才答应退药……枉顾良知廉耻,竟妄图凭着“欺负小孩”赚快钱,终究为人所不齿。

药店的商业性、逐利性,与治病救人的道德使命显然是存在着价值冲突的。为了调和这种冲突,法律和制度层面都有一系列预设安排。比如说,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持证执业药师,却没有赋予药师处方权,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药店乱开药。但从上海的这一案例看,很多药师并没有扮演好应有的角色,而是被当成了“售货员”——其尽管没有处方权,但在兜售“非处方药”方面,却是无所不用其极。

近年来,呼吁给予药店药师处方权的声音时有耳闻。可是面对“孩子感冒药店开14盒药收800多元”的闹剧,在相关职业道德框架尚未建立和完善的前提下,这一“解禁赋权”的进程,或许还是应该慎之又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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